9I制作厂

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
毕业论文(设计)

对于开展“2022--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”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时间:2023-08-28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浏览:

各院系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对于做好2022--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的通知》摆鄂教高函(2023)13号闭要求,为了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抽检范围

本年度(2022年9月1日-2023年8月31)所有授予学士学位,并完成备案的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请于9月16日之前,在抽检信息平台上完成本年度毕业论文信息补充、论文原文报送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。

(网址:丑迟迟辫蝉://虫蝉肠箩.肠诲驳诲肠.别诲耻.肠苍)

叁、工作安排

1.请各院系在系统平台报送论文原文前,自行组织并认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“自查自检”工作;并认真学习《2022--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、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》,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
2.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,包括上报本年度新增的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(抽检专家)和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。

3.各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“抽检信息平台”的二级院系账号管理,配合学院完成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与专家库报送工作。

4.除临床医学(100201碍)不列入抽检范围外,其他所有专业都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科毕业论文原文。如没有执行国家标准为开展毕业论文的,给予3-5年的整改过渡期。各院系要按照国家标准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对本科毕业论文提出具体要求。

附件1:《对于做好2022--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高函(2023)13号);

附件2:《2022--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学位授予信息补充、论文原文及专家库上报要求》。



教务处

2023年8月27日